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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;时间:2023年05月11日
各学院(部):
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印发〈新时代江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基本建设标准(试行)〉》(赣教社政字〔2020〕17号)文件精神,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心理健康教育中自助与互助的作用,促进我校“学校—学院(部)—班级—宿舍”四级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网络体系建设,规范心理委员管理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《井冈山大学心理委员管理规定》(附件1)。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1.《井冈山大学心理委员管理规定》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3年5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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