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(通知)
井大学字[2012]20号
关于选聘2012级新生班级心理保健员的通知
各学院:
为了贯彻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在全省高校建立班级心理保健员制度的通知》(赣教社政字[2009]26号)文件精神,我处将在2012级新生班级中选聘班级心理保健员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班级心理保健员由学生自愿申请,班级选举推荐,学院审定产生。班级心理保健员属于班委成员,每班配备1名,不能兼任其他职务。新生班级心理保健员名单请于9月20日前以Excel表形式发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科(邮箱:jgsuxlzx@163.com,格式见附件),如果以往聘用的班级心理保健员有变动,请一并发送。
2.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科将在10月对新生班级心理保健员进行集中培训。
附件:班级心理保健员名单回执单
学生工作处
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
主题词:学生工作 2012级 班级心理保健员 通知
抄 报:校领导
井冈山大学学生工作部(处) 2012年9月13日印发
(共印30份)
附件:
班级心理保健员名单回执单